根据《扬州市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(2025年修订)》及学校、学院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初选、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核、学院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,拟推荐以下17名同学为2024-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:
物流2301班:曾子阳、李想
营销2301班:赵阳梅
营销2302班:徐菲菲、杨倩
商务2301班:毕新意、王健、周子竣
商务2302班:陈怡、席楠、严姸
商务2303班:李雪俐
物流2401班:王诗颖
营销2401班:周祥
营销2402班:张心月、冯明星
商务2401班:张文婷
以上同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,综合表现突出,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。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(至少5个工作日)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管理学院学工办反映。
联系人:徐潇潇
联系电话:18852786896
联系地点:勤行楼B504
管理学院学工办
2025年9月27日
